学校各相关单位:
申报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在阅读立项通知的同时请参考“国家社科基金审核要点示例”,并注意:”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及七、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页,要把示例中的文字粘贴到申报书中。
联系人:李丹 电话:85716292
国家社科基金审核要点示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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