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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9    来源:     点击:
[2013/1/9 14:51:21][阅读3967次]

学校各相关单位:

    2013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已开始申报,报送《申报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6份,要求请详见附件。

要求:学院汇总后统一申报      时间截止 :4月2日

附件:

 

 

 

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013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科学研究单位:

    依照《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年度专项基金数额情况,2013年立项数量规模同上一年度基本持平。

    一、立项指导思想

    2013年度立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及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吉发[2004]20号)。

    二、立项基本原则

    重视基础研究,侧重实际应用研究,突出基金项目服务于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科学决策需要,加强地方特色文化研究,适度扶持青年学者。

    三、立项种类及选题要求

    1、立项种类。2013年度省社科基金立项种类分为十八大重点专项、一般自选项目、博士扶持项目、马工程专项和外语研究专项五类。

    2、十八大重点专项。本次立项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归属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13年度重点项目类。实行重点支持、重点指导、重点管理。本类重点项目已经申报结束。

    3、一般自选项目和博士扶持项目。选题要求是,坚持理论创新,侧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社会生产、生活、科研和教学等前沿领域中提炼研究选题。倡导和侧重支持选题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转化目标的实际应用研究,决策咨询类研究。

    4、马工程专项和外语研究专项。申报立项工作另发《通知》。

    5、上述各类项目均由申报人依据选题原则及相关要求,自拟选题进行论证申报。

    四、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

    基础研究以系列化论文为主,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为1-3年;应用对策研究以研究报告为主,主报告3万字左右,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左右;著作类成果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左右,15万字以上。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由申报人根据选题性质和调研工作量自主选择填报,但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原则上必须按原计划完成,否则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被批准立项后,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五、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1、一般自选项目,13个学科的立项总数控制在130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1.5万元;

    2、博士扶持项目,立项总数控制在50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1.0万元。

    六、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1、各类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吉林省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上述立项种类中只限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其中具备条件的可同时兼报马工程专项、外语研究专项(不能是同一题目),兼报不能兼得,只能择一立项。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可同时兼报;

    2、2013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活页》,请申报者到“吉林社科规划”网站(www.jlpopss.gov.cn)上查询下载填写。《申报书》填报一式3份,《活页》填报一式6份;

    3、申报者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4、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

    5、博士扶持项目的申报人,要求属于吉林省在职人员,在读博士生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31日后出生),其中已经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不能申报;

    6、申报者选题设计论证时间期限为,从现在起至2013年3月31日前。4月5日前由各单位审核后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办。申报人无科研管理单位的可直接报送我办。逾期不再受理。

    七、评审方式及评审时间

    1、一般自选项目、博士扶持项目、马工程专项和外语研究专项由省内或省外同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和复评确定;

    2、申报材料评审时间为2013年4月中下旬。

    八、申报评审费用

    各类项目申报评审费为每项100元。申报评审费由所在单位统一承担,任何单位不得向申报人收取,否则取消单位申报资格。无科研管理单位的申报者评审费自理。

 

 

附: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学科分类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2013年1月7日

 

 

 

 

 

附:

 

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学科分类

 

(暂定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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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学科名称

内含相关学科及领域

1

政治学

中共党史党建、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国际关系学、外交学等。

2

哲学

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等。

 

3

 

理论经济学

经济史、经济学说史、经济思想史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学、宏微观经济学等。

4

应用经济学

国民经济、行业经济、区域经济、国际经济贸易等。

5

管理学

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企业经营管理等。

6

法学

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等。

7

社会学

社会保障学、人口学、人类学、民俗学、民族学等。

8

教育学

教育史、教学论、德育原理、人才学、心理学等。

9

体育学

体育史学、体育经济学、体育产业学、体育法学、体育心理学、体育人才学、体育社会学、体育美学等。

10

文学

民间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电影学、舞蹈学等。

11

历史学

考古学、博物馆学、世界史学等。

12

东北亚问题

高句丽渤海问题、俄罗斯问题、朝鲜问题、日本问题、韩国问题等。

13

长吉图问题

长吉图发展战略,与长吉图开发开放相关领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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