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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7    来源:     点击:
[2012/12/17 8:41:25][阅读3415次]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团省委决定实施2012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纪念建团90周年大会、省十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党对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要求,着眼青少年成长发展新变化和共青团工作实践新需要,深入研究全省共青团事业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提高新形势下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理论支持。
 
    二、申报要求
 
    1、课题分为重点研究课题和一般研究课题两类。经评审被确定为重点研究课题的,团省委给予必要协助和指导,并根据研究需要给予每个课题组不低于5000元的经费资助。经评审被确定为一般研究课题,团省委原则上不直接给予经费资助。重点研究课题经费限用于图书资料费、文具费、调研费(含差旅费、交通费等)、小型会议费、打印费等项开支,不得用于购买固定资产。
 
    2、结项时,团省委将在所有立项课题中评选优秀课题成果,对每个优秀课题成果给予5000—10000元的经费奖励。优秀课题成果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省级领导批示、获市(厅)级以上奖励、被团省委采纳、公开出版专著、发表于CSSCI刊源期刊等。
 
    3申报课题主要根据《课题目录》(见附件1)确定具体研究题目,也可自拟题目。
 
    4、课题申报工作由课题主持人负责。申报课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团省委研究室初评。通过初评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立项、确定类别(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5、每个课题组(主持人)只允许申报1项课题。申报课题须填报《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3份),可登陆共青团吉林省委网站(http://www.jl54.org)下载。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6、各课题组申报课题经评审立项后即可开展调查研究工作,2013年6月17日前提交中期调研报告,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研究成果并向团省委提交书面结项申请。
 
    7、课题研究成果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参考,将以内参、信息或工作建议等形式报送省委和团中央。
 
    三、工作要求
 
    1、市级团委要加强领导,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鼓励团干部积极参与,并将其作为提高团干部理论思维和研究能力的重要抓手。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多方面学有造诣、富有经验的专家学者参与。要注意发挥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优势,强化专家与团干部的组合。
 
    2、课题研究要体现前瞻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调研报告要数据详实、事例鲜活,理论依据要科学合理、论证有力,研究成果要联系实际、指导实践。对于剽窃、作假等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
 
    3、团省委研究室负责研究计划的咨询、实施等工作,及时协调处理计划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此次计划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12月28日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85716292
 
   
 
 
附件:
    1. 2012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目录
    2. 2012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立项申请书
 
 
 
                 
                           共青团吉林省委办公室
                           2012年10月23日
 
 
 
附件: 1 附件一、二.doc 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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