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4 14:36:02][阅读32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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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研究所: 吉林省教育厅现开展第二批“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简称“春苗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1.《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附件1)及佐证材料合订本一式一份; 2. 《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八份(附件2); 3.“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附件1、2、3)发送至电子邮件中。 5.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12月24日。 三、申报限额 省属有博士授权院校(含立项建设单位)限报5人;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 2.省教育厅根据“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进行初审; 3.学术评价与评审:所申报项目参加2014年度省教育厅“十二五”科研规划项目省内统一答辩(答辩日期拟安排在五月上旬,以具体通知为准,项目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10分钟PPT演示介绍,10分钟专家提问),对其中评价为优秀的省属高校青年教师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五、其他: 已被批准获得“首批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称号,但未获得项目资助者,可以在本年度申报评优项目,请按人才项目申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并单独填写汇总表一并报送。 联系人:焦媛媛 电 话:85716256 附件1 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doc 附件2-2 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社科版).doc 附件3 春苗人才计划推荐人选及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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