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管理办法》(吉财建[2022]930号)和年度工作安排,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23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现就我校今年申报及遴选推荐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资助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条件建设(含详细指南及撰写提纲)
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培育新动力,优化产业结构和动力转力转换为目标,针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自主创新能力的薄弱环节,强化工程研究、实验验证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此类申报仅支持认定以来未安排资金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项目须平台负责人申报,学校限报3个。
(二)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奖补专项(含详细指南及撰写提纲)
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以来,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自觉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给予奖补。具体支持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发生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活动。要求单位科技成果产业化销售收入不低500万元。已获得同类奖补资金的不得申报。依据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合同成交到账额度,择优给予不超过5%的补助,单个平台最高奖补100万元。
(三)省级产业创新中心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含详细指南及撰写提纲)
省级产业创新中心是整合联合行内的创新资源、构建高效协作创新网络的重要载体,是特定战略性领域颠覆性技术创新、先进适用产业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研发供给、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投资孵化的重要平台,具备较强成果研发、中试和转化能力,是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力量。重点支持传感器制造技术、碳纤维等领域产业创新中心建设。
(四)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含详细指南及撰写提纲)
主要支持领域方向
1.新能源。支持氢能制备、存储及应用。地热能利用产业化关键技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关键技术。
2.新材料。支持T800级以上碳纤维制备、100k及以上巨丝束碳纤维原丝技术、碳纤维在航空航天轨道客车等领域的开发应用、石墨烯制备与应用、汽车轻量化材料开发应用。
3.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IPv6技术及应用、卫星数据分析处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国产密码技术及应用、集成电路设计研发、新型显示技术、激光通信技术。
4.生物技术。支持医疗设备及器械研发、药物药品研发、精准医疗工艺及技术研发应用、特色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种质创新与新品种培育、黑土地保护与耕地质量提升。
优先支持技术先进性、创新性、成熟度高的项目,支持强度为两年10-30万元。2023年此类专项申报学校限报5项。已承担本专项目尚未通过验收,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按照《吉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吉财预[2016]618号)要求,省财政将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等工作。为此,项目申请人在完成申报材料准备的同时,填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表1,并附在申报材料最后一页);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在项目完成后要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合作申报需提前签订合作申报协议,明确各方承担任务、经费分配额度。
(三)申报材料包含:①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两份;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放到申请报告最后一页);③申报材料(PDF格式)及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
请申请人务必于2022年11月16日16时前完成材料申报提交,学校将在提交申报截止后开展校内遴选和审核,审核无误后推报吉林省发展与改革委。
科研处联系人:马辉
长春工业大学科研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