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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省级产业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建[2017]583号)和年度工作安排,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20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现就我校今年申报及遴选推荐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资助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产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支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试验设施、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重点支持自认定以来未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平台。补助支持强度为两年20-50万元。2020年学校限报3项。
(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重点支持知识图谱、机器视觉、区块链产业化技术;传感器制造技术、精密机械加工技术、难加工材料加工技术、工业检测技术;高性能复合材料、精细化工材料、金属材料制备技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技术领域研究。补助支持强度为两年10-30万元。2020年学校限报4项。
二、申报要求
(一)已承担专项项目尚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按照《吉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吉财预[2016]618号)要求,将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等工作。为此,项目申请人在完成申报材料准备的同时,填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表1,并附在申报材料最后一页);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在项目完成后要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合作申报需提前签定合作申报协议,明确各方承担任务、经费分配额度。
请各学院、单位项目申请人于2018年7月19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包含:①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封面格式和编写提纲附件2、附件3)一式两份;②申报材料及相关表格电子版(PDF格式);③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4)。
学校于7月3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并附正式文件申报吉林省发改委。
科研处联系人:马辉
附件1-2020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附件2:自主创新能力申报指南、报告封面、编写提纲.docx
附件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申报指南、报告封面、编写提纲.docx
附件4-2020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汇总表.xls
2020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吉发改高技联【2019】461号)(1).pdf
2020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预通知).docx
长春工业大学科研处
2019年7月2日